部门简介

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招标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职责

 一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、法规,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2.对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、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
3.负责学校土地、公用房(不含公租房)的使用管理与核算,建立健全各类公用房产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4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出租、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和报批,并对投入经营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。
5.实施全校国有资产账务信息化管理,定期与资产账务账对账,保证账账相符。
6.负责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,落实管理责任制,加强业务指导,管好、用好各类资产。
7.负责年度一般设备配置预算论证,组织大额采购项目资产评估验收。
8.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捐赠、报废、报损等相关手续。
9.健全闲置设备资产调剂利用机制,优化固定资产的配置,提高设备利用率。
10.负责组织学校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、评估、界定、变更、年检手续。
11.建立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,定期开展全校资产清查,保证账物相符、账卡相符。
12.负责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,落实管理责任制,加强业务指导,组织培训专(兼)职资产管理员,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。
13.负责各类国有资产数据扎口管理,报送各类资产报表。
二、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
1.归口管理学校招标采购工作,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,调查研究招投标工作规律,制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规章制度。
2.负责全校招标采购计划编制,并就采购实施情况向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。
3.负责组织大型项目、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。
4.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安排、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及招投标组织工作。
5.接受招标采购质疑、投诉,并协同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。
6.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和招标采购网站的维护与管理,按要求发布招标采购信息、中标公告等。
7.向中标单位签发《中标通知书》,协助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订立书面合同。
8.负责采购项目备案及全过程台账资料档案管理,报送各类政府采购报表。
9.监督检查中标项目的执行情况,收集用户对中标项目的反馈意见。
10.负责评标专家的初审与评标专家库的管理。
11.建立供应商信息库,负责不良行为供应商记录名单管理。
12.负责招标采购分级管理,建立二级单位招标采购绩效评价机制。
13.组织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培训,提高采购人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。